設備吊裝和運送安全性,是設備搬運企業關注的重中之重。歷年來,一家責任人的設備搬運企業都是創建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大檢查規章制度這些,目地只有一個——運送工作中安全性。
但是,自查式的安全體系,也有弊端。例如,安全標準不夠規范、安全要求與政府監管部門的要求不符、存在內部包庇等。特別是對新成立的設備搬運公司來說,安全就是一張白紙。所以,在我們看來,根據公司發展實際,引入外部的安全管理機構,是很多必要的。
我們知道,設備搬運行業很多搬運工,也是農民工,那么,設備搬運工實名制有沒有必要呢?
首先,比較建筑行業和設備搬運行業,建筑行業出現欠薪的事件遠多于設備搬運行業。所以,建筑行業推行實名制,未必設備搬運行業也需要推行實名制。
其次,設備搬運行業的進入門檻其實比建筑行業要高,特別是擁有一定經驗的設備搬運工,在市場中是十分“搶手”的,對于這類搬運工來說,更加無需擔心欠薪的問題。
以上兩個理由,至少可以支持這樣的結論:設備搬運行業推行搬運工實名制,似乎并無多大作用。
推行設備搬運行業實名制之后,可以對設備搬運人員規范搬運起到監督作用,因為現在沒有實名制共享平臺,一名搬運人員如果因為損害用戶設備,可以從公司離職,而在另外的公司就職,沒有任何影響。而在實名制平臺建立之后,這種現象就可以避免。
另外,設備搬運行業實名制平臺一旦共享,可以根據設備搬運人員資質,對設備搬運公司的服務質量和資質進行判斷,有助于用戶選擇到好的設備搬運公司。